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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通报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涉违法违规案

发表于2009-09-24

   中国证监会23日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案的案情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证监会于2009年7月28日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初步调查,发现五粮液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行为及较大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损失且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五粮液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证监会将会尽快查清事实。

 

   这位负责人指出,公开公平公正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市场信息的公开是落实三公原则的重要前提,证监会历来重视信息披露,出台了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要求凡是对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对于临时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证监会:五粮液涉嫌三宗罪 案件正在调查中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表示,五粮液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初步查明,五粮液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证券行为及较大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损失,虚增利润、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差错等“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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