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咱们小区有个无良家政公司

发表于2017-05-12
标签:纠纷 房主 一楼 小区 公司 

这个家政公司名字叫“好士家”法人是个姓潘的女人,原先租住在D24号楼一楼,后来因和房主纠纷搬至12号楼。我家因有新生儿,于2月份找到她们,她们因没有保姆,潘姓法人就亲自到我家做保姆,但要求先付劳务费,在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一去不返了,打电话开始说自己身体有问题,后来就不接了,几经周折联系上后又说可以退剩余劳务费,我们计算差一周,她说二月份28天,我们也认可,但她说每天的劳务费应该为月劳务费除以30天,可她享受的是双休日,我们真是无语了。但即便如此,至今仍未找到她。

提醒广大邻居,不要再上这个人的当。

上一页|1|
/1页